举办一般性国际学术会议流程

2013-06-27
一、会议预报
 
预报国际会议的年份是指拟对外宣布或承诺的年份,不是会议召开的具体年份。
 
于每年9月15日前和2月15日前报送举办一般性国际会议计划,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集上报
上级批复后通知申报单位
 
 
二、会议报批
 
至少在对外宣布或承诺举办国际会议前4个月
 
举办单位提交会议申请

学校科研部门审核(分别送科技处、社科处或医科处)
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起草公文

呈校领导审批
报送教育部
(需时1-2个月)
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知举办单位审批结果

举办单位筹办会议

为国外学者申请来华签证邀请函
(在会议举行前30个工作日)

会后举办单位提交会议
总结(参看《国际学术动态》撰稿要求
统计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