举办一般性国际学术会议流程
2013-06-27
一、会议预报
预报国际会议的年份是指拟对外宣布或承诺的年份,不是会议召开的具体年份。
于每年9月15日前和2月15日前报送举办一般性国际会议计划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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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集上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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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级批复后通知申报单位
二、会议报批
至少在对外宣布或承诺举办国际会议前4个月
举办单位提交会议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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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科研部门审核(分别送科技处、社科处或医科处)
学校科研部门审核(分别送科技处、社科处或医科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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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起草公文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起草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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呈校领导审批
呈校领导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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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送教育部
(需时1-2个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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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知举办单位审批结果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知举办单位审批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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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办单位筹办会议
举办单位筹办会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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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国外学者申请来华签证邀请函
为国外学者申请来华签证邀请函
(在会议举行前30个工作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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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后举办单位提交会议总结(参看《国际学术动态》撰稿要求)及统计表
会后举办单位提交会议总结(参看《国际学术动态》撰稿要求)及统计表